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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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维权声明 近日,我司发现部分媒体、视频号及网络平台发布、转载关于化妆品行政处罚事件的相关报道,在报道中错误地将我司(莱茵国际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国际")与广州纤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一事关联,致使社会公众及我司合作伙伴产生误解,严重损害我司商业声誉。为此,我司特此发布本澄清声明,以正视听。2026年3月2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纤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63,050元),系因该公司经营的“乐尚妆美白防晒修护乳SPF50+PA+++”(批号:LYBC30R01)产品抽检不合格。该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为“广州纤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1MABXRY0E10,法定代表人为薛亚晶。1. 我司莱茵国际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从未受广州纤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乐尚妆美白防晒修护乳SPF50+PA+++”产品。2.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处罚主体为广州纤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非莱茵国际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3. 莱茵国际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批号:LYBC30R01)无任何生产、委托或其他商业关联。4. 部分媒体在报道中将受处罚主体错误表述为“莱茵国际”,系重大事实错误,已对我司商业信誉造成严重损...